我爱一条柴 > 玄幻奇幻 > 参天 > 第422节
  第七世,周小姐投胎于书香门第,其父自不姓周,但仍称之为周父,周父老年得女,珍爱非常,也不急于给她定下亲事,只是倾心抚养,传授教导。
  一看周父一心要将周小姐培养成才女,石勇也开始读书学,他本不喜欢墨,此番为了投美人所好,学习的好生刻苦,虽不至于头悬梁,针刺骨,凿壁偷光,囊萤夜读,却也是废寝忘食,通宵达旦。
  待得周小姐十五岁时,果然在周父的建议下斗纳婿,石勇通过了周父的面试,进入复试,通过复试进入最后的决试,周小姐出的题目是‘情深义重’,要求决试的几个人以一言展释。
  最终石勇没有入选,周小姐选了别人。
  大局已定,石勇自然万分失落,但他却强忍克制,不曾做出过激举动,周小姐出嫁,他忍着没去劫人。周小姐与别人拜堂,他忍着没去捣乱。周小姐要与丈夫圆房,他忍不住了,冲进去抢人了,新郎想要阻拦,被他一脚踢的晕死过去,周小姐唯恐贞洁不保,又以为丈夫已经死了,一急眼,把舌头咬断了。
  “下一世……”
  元安宁很少打断别人的话,但此番打断了石勇的话头儿,“那情深义重的题目,你如何作答的?”
  石勇有些害羞,但犹豫过后还是说了,“卿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甚是得体,无甚过错。”元安宁皱眉看向南风。
  “得体个屁呀,错大的了,”南风嗤之以鼻,“这话看似情深义重,却是自私的很,你的生死相依是建立在他人不离不弃的基础的,自己还没做好,先对他人提出了要求,这本身落了下乘,真正的情深义重是不管对方怎么对你,你都不离不弃,说好听点儿叫不离不弃,说难听点儿是死皮赖脸,怎么样都不走,打也不走,撵也不走,这才是乘。”
  “真人说的是,”石勇说道,“只是这般作为,当真太过卑微,势必颜面扫地。”
  “真喜欢一个人,是不会顾及自己的颜面的。”南风随口说道。
  “依你之见,如何作答才算得体?”元安宁问道。
  “怎么说都这句话好,”南风想了想,说道,“不得同床,便求同穴。”
  元安宁闻言哭笑不得,“你这分明是恐吓,不嫁你,你便要杀了人家。”
  “恐吓也他说的那句话好。”南风笑道,什么感同身受不过是句屁话,有苦自知才是实话,自己吃黄连和看别人吃黄连是两码事儿,站着说话的自然不会腰疼。
  元安宁无言以对。
  “接着说。”南风冲石勇摆了摆手,“时候不早了,天都黑了,你简略些。”
  石勇闻言如释重负,这些都是些尴尬事,实则他很不愿意详细讲说,听南风这般说,便简略的不能再简略了,第八世他也几乎成功了,但情浓之时,周小姐问起他的身世和过往,这家伙一时糊涂,和周小姐说了实话,云里雾里的七八世,直接把周小姐说糊涂了,将他当成了神识不清,癔症癫狂的疯子,而且还是个隐藏很深,病入膏肓尚不自知的疯子,如此一来人家自然不会嫁给他。
  第九世周小姐出生不久染了天花,这是绝症,无药可医,任凭他如何努力,周小姐还是死了。
  第十世最背时,在他的百般阻挠之下,周小姐没能在儿时定下亲事,年纪大了来了个抛绣球,由于家世显赫,容颜美丽,来宾甚多,场面宏大,他倒是顺利抢到了绣球,但是灵气一动,气色显露,被一群结伴前来的年轻道人察觉,把他当了妖物来抓,身份显露,亲事又黄了。
  第十一世,周小姐投胎于江南武林世家,没来由,是不喜欢他,人家喜欢的是另外一个门派的年轻少年,他总是自暗处窥探,被人察觉发现,将他当做采花贼来抓。
  一世,周小姐投生漠北外族,在周小姐十四岁时石勇适时出现,救下了牧羊时遭遇狼群围攻的周小姐,周小姐险些被狼群咬死,死得活,对他一见倾心,而周小姐的族人和家人也对他很是欣赏,留他在族里,只待周小姐养好伤与二人成亲,但没过几天,周小姐突然病了,后来疯了,再后来死了。
  这一世,周小姐又投胎到了崇人家,周学生门风甚严,周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也没有机会多做接触,只能自暗地里驱逐媒婆儿,令周小姐不得许配人家。
  后来周学士死了,周小姐年纪也大了,也断了嫁人的念头,接替周学士打理私塾,周小姐自律严肃,恪守礼法,从不与男子有逾礼之举,连话都不多说一句,若有人与她说些轻薄话,立刻会遭到她严厉的斥责,是个不近人情,成天板着脸的老姑娘,拒人于千里之外,令人不得靠近接触。
  耐着性子听石勇说完,南风问道,“你一直没与周小姐有夫妻之实?”
  石勇摇头。
  “我给你出个主意。”南风笑道。
  石勇看他。
  “你去霸王硬弓,把她给睡了……”
  第六百零一章 了无疑惑
  石勇满心希望南风能给他出个力挽狂澜的好主意,没想到他竟然来了这么一句,窘迫尴尬,哭笑不得。
  “去呀,”南风抬手,“现在去,直接将生米做成熟饭。”
  “真人莫要说笑了。”石勇苦笑。
  “我没跟你说笑,”南风收起笑容,“快去。”
  石勇哪里敢去,但南风说的一本正经,他又不敢不去,犹豫踌躇,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见此情形,元安宁冲南风说道,“你莫要催促,且与他解释缘由,说明道理。”
  元安宁言罢,石勇转头看向南风,等他解释。
  未曾想南风并不解释缘由,只是教导做法和说词,“你喝些酒,佯装酒醉,去与她表白,她自然会训斥于你,你也不用在意,直接去亲近,她定会反抗,你亦不用在意,只做该做的事情。”
  “不太好吧?”石勇咧嘴。
  “听我的,包你抱得美人归。”南风说道。
  “她不从倒是不怕,只怕她呼喊叫嚷,那又如何是好?”石勇很是紧张。
  “随她叫啊,不要退缩,定要成事,事成之后跪地求好,她不答应,你不起来。”南风说道。
  “她若是跑去报官呢?”石勇始终不敢确定南风是在戏弄他还是在帮他。
  “你还怕官吗?”南风反问。
  “她心气甚高,受辱之后怕是会寻短见,那又如何是好?”石勇忐忑。
  “拦着呀。”南风说道,“快去吧,鼓起勇气与她表白,事后她不答应嫁你,你便长跪不起,我估计她一时之间也不会原谅你,你怕是得跪一两日。”
  “如此作为,颜面何在呀?”石勇还是犹豫。
  “你是要脸,还是要人?”南风瞪眼。
  石勇好生为难,苦笑不去。
  “快去,”南风又催,“你若不去,我附身代劳。”
  石勇闻言亡魂大冒,“不敢劳烦真人,我去,我去。”
  南风递过酒壶一只,“鼓起勇气,快去。”
  石勇接过酒壶,犹豫片刻,仰头将酒壶喝空,转身走了。
  待石勇离开,元安宁疑惑的看向南风。
  南风知道元安宁在等他解释,便说道,“这么多年周小姐不可能不知道石勇喜欢她,但石勇前几世屡战屡败,已经吓怕了,算走到门口也不敢进门了,我只是送他个顺水人情,临门一脚,将他踹进去罢了。”
  “万一周小姐对他无意呢?”元安宁皱眉。
  “那也不怕,”南风笑道,“还有女子天性。”
  元安宁不明所以,疑惑皱眉。
  南风依旧笑,“为什么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因为男人喜欢女人,女人也喜欢男人,周小姐的岁数也不小了,已经到了虎狼之年,此番食髓知味,怕是欢喜还来不及呢。”
  “唉,”元安宁无奈叹气,“武断了些,万一那周小姐心静无波,无心男女之事……”
  南风抬手打断了元安宁的话,“你说的这种情况都是假象,不喜欢对方,才会拿无心男女之事来做借口和幌子拒绝与对方亲近。”
  南风说的确有道理,但元安宁还是有些不放心,“走吧,跟去看看。”
  “你还有这癖好?”南风坏笑。
  元安宁瞅他。
  南风笑着迈步,“走吧,便是不看,听听动静总是可以的。”
  元安宁早习惯南风的胡说八道了,也不以为意,跟随而出。
  天已经黑了,石勇也不见了,不过南风能看到他的气息,便带着元安宁慢悠悠的往东去。
  “你确定不会惹出祸来?”元安宁仍然担忧。
  “不会的,相信我。”南风摇头。
  “万一周小姐不原谅他,那可如何是好?”元安宁问道。
  “不会的,我让他跪下,只是给周小姐一个台阶下,当了几十年的老闺女,平日里冷颜示人,而今突然嫁人,总得与她一个说辞和借口。”南风随口说道。
  “若是你这计策奏效,怕是会有无数坏人借鉴仿效。”元安宁说道。
  “瞎操心,谁能仿效?”南风随口说道,“如此作为得有两个前提,一是女方心里喜欢却碍于颜面不便坦露心迹,二是行事之人不惧官府,若是没有点儿功夫和道行,怕是还没提裤子,被官府给抓起来了。”
  二人说话之间拐过了街角,只见石勇正站在一处宅院前犹豫进退,不消说,那里是周小姐的住处。
  石勇虽然喝了酒,却仍然鼓不起勇气进门,眼见南风和元安宁自街角出现,便硬着头皮想要前敲门。
  见此情形,南风干咳了一声,待石勇转头,冲其做了个翻墙而入的手势,后者犹豫片刻,翻墙进去了。
  石勇紧不紧张不知道,元安宁却是非常紧张,蛾眉微皱,暗暗做好心理准备,因为随后很可能会传来女子的尖叫。
  未曾想她想象的女子尖叫并没有出现,她有太玄修为,耳目清明,侧耳细听,宅子里确有女子抗拒的声音,连道‘自重,自重,不可,不可。’
  元安宁能听到,南风自然也能听到,但他不似元安宁那般紧张,只是一脸的坏笑。
  “你出的坏主意,周小姐在挣扎抗拒,怕是会生出意外。”元安宁低声说道。
  “挣扎抗拒?”南风撇嘴笑道,“真的挣扎抗拒不是这动静了,会是歇斯底里的叫喊,不可不可等同快来快来。”
  周小姐‘不可’了一阵儿不‘不可’了,变成了另外一种声音。
  对于这种声音,南风并不陌生,一脸得意的看向元安宁,“怎么样?我说对了吧。”
  元安宁回以白眼,南风的主意的确好用,但算好用,也还是个馊主意,实则还有很多方法都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他偏偏选了个最不正经的。
  “十几世的恩怨纠葛,而今有情人终成眷属。”里面的动静令元安宁很是羞涩。
  “是他自己愚钝,”南风说道,“若是稍微灵通些,第一世能成好事。”
  元安宁与诸葛婵娟不同,诸葛婵娟想问什么会直接问,但元安宁不会,即便想问,也多以眼神询问,见元安宁眼神之带有询问之意,南风解释道,“他怕周小姐被别人得了去,便杀了她,实则他不必如此,只需生米做成熟饭,事后真心待她,应该也能结成夫妇。”
  见元安宁疑云不散,南风继续解释,“男人不喜欢一个女人会一直不喜欢,即便被迫娶了她也不会喜欢。女人却不然,女人本不喜欢一个男人,但是一旦嫁给了他,不喜欢也会慢慢变成喜欢。”
  “这是为何?”元安宁追问。
  “敝帚自珍呗,”南风随口说道,“木已成舟,她们无力改变事实,只能自欺欺人的欺骗自己,令自己感觉所嫁之人还是有很多长处的,分明嫁了一堆狗屎,她们也得自欺欺人的看成只是像狗屎的金玉,如若不然,这辈子没法儿活了。”
  见元安宁的表情是半信半疑,南风又道,“你买过衣裳吗?”
  元安宁不答,她知道这话不用回答。
  南风继续说道,“两件衣裳,都感觉不错,很难选择,但是一旦买下了其一件,会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自己买对了,这是敝帚自珍,自欺欺人的心态在作祟,算选错了,也得欺骗自己选对了,没几个人有勇气正视和面对自己的选择错误。”
  元安宁看了南风一眼,缓缓点头。
  二人说话的这段时间屋里一直有动静,但此时声音已经有点儿不太对劲儿了,南风闻之,干咳了一声,第一回 差不多行了。
  不多时,屋里传来了石勇跪下认错的声音,只道酒后无德,冒犯了周小姐,随后又说了一些永不相负之类的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