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一条柴 > 科幻未来 > 我为上头驱邪的那些日子 > 第二百七十七章:翻腾
  有关天下四玉的传说,民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各朝各代的版本各不相同,在加上口口相传中的添油加醋,致使这四玉越传越玄,甚至在很多人心中认为有决定世界平衡的可怕威力。
  林夕自然也清楚天下四玉的事,相比巷里坊间所传的荒谬传说,他知道的相关信息更为确切一些,林夕师从老秦学艺,老秦素来喜爱收藏些残卷古籍,这些古书中的记载更为确切的还原了四玉相关之事。
  天下四玉,分别为:血魄,雷皇,长生,琼英。
  血魄主生杀,兵戎,战事。相传最初现世之时便是在一场大战的战场之上,那场战斗两个不同国家动员了几乎二十万士卒参与,打了整整两天两夜,平原几乎被鲜血浸润,天空也被血色渲染,等到战斗接近尾声时,位于战场中间,忽而升起一个闪烁极致白光的亮点。
  那亮点缓缓升空,停在空中百米高处,光亮耀眼,双方缠斗中的士卒们都同时停止了战斗,怔怔的望向空中的白点,有愚昧的士卒丢盔弃甲,伏地叩头,曰:“此乃神灵献身,神灵不愿天下苍生再受兵祸,现神迹已止战。”此说法传播出去,信者渐多,残存的士卒们都不愿再起战端,一个个跪伏于地不住磕头。
  然而空中那道犹如小太阳般的白光却并非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在所有人顶礼膜拜之时,那白光陡而增大,时近黄昏,太阳已渐渐落入地平线,那白光竟照的天地之间犹如正午般亮堂,众士卒惊愕之中,只见地上那些战死的尸首上竟流出黑色血色交织而成的古怪之物,那些东西细碎犹如碎屑,交缠在一起,活物般向着空中飞舞而去,在空中交织在一起,汇聚于白光大盛之处。
  尸首之上飞出奇物,众人无不大骇,定睛望去,却见那些飞出奇物的尸首竟逐渐消融,没几时便化为一滩黑水,再也看不出原本战死者的一丝模样。
  而空中那白光在吸收那黑红相间的古怪物体后,也开始变得黯淡,原本白亮的天空逐渐变色,最后竟照出了血色的光芒,将整片天空照成恐怖的血色。众人皆大骇,却见空中那散发着凶险血光之物竟缓缓下降,士卒多迷信,见此物大凶,皆怕躲闪不及,嚎啕着撒腿便跑。
  当时有一偏将名曰禁麒,为人极为胆大,见所有人都跑,那东西不是凡物,便抖擞精神,大着胆子冲向那物坠落之处,将那物接入手中,之后禁麒便得神力,其身不畏刀削斧凿,水淹火烧,是以借助这神力相助,硬生生平定天下,开创上古之世第一完整之国,史称“大奎”。
  这段血魄起源之历史在这个世界早已无从考究,所有的一切都埋没于历史的尘埃之中,后来血魄几次现世,都是正值兵荒马乱之际,若是有人能得血魄,便可平定天下,成就一番伟业。
  但血魄玉极凶,性克主,往往战事平歇之后,那得血魄相助的帝王都会莫名惨死,导致战事再起,次数多了,以后血魄再次现世之时,各方英杰便不敢再轻易取之,一千四百年前,血魄于战场现世,然无人敢取,两日之后不见踪影,其后虽各地都有血魄现世之传说,却再无人真正的见到这块奇玉。
  林夕知道这些,更明白这血魄的不同凡响,当年老秦在诉说这段事情之时曾有提及,这四玉或有可能是从下界流出,至于是怎样流出,又为何流出,则无人知晓。
  他想不到的是那强大异常的洋人为何会知道这事,而且竟然知道这血魄此刻沉于清平湖底,他不知道对方为何要夺这块有着浓重传奇色彩的奇玉,但却明白若是让对方得到这块玉,世间将起大乱。
  想到这里,他不禁死死捏紧拳头,对自己的无力感到痛苦,即便对方在岸上与自己动手,自己也必然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那人是在一里之外的湖面之上,此刻唯一能指望的便是那时而浮出水面,时而沉入湖中的胡悦轩。
  胡悦轩此刻更是辛苦,此刻的他就好比一个家藏万贯的大富翁,却守着自家的金银,活生生要被饿死一般。
  体内那无穷无尽的气力无法正确使用,根本伤不到对方一根汗毛,更别提击败对手。
  他虽不知对方口中的血魄为何,又有什么用处,但看到这湖中的奇景也明白这东西的意义非凡,加上对方留给自己的极差印象,让少年明白一定要阻止对方得到那血魄。
  但是该怎样阻止呢?胡悦轩再次挥空一拳,磅礴的拳劲在湖面上击出高达十米的水花,却愣生生没有碰到对方分毫。
  “哈哈哈,挣扎吧,这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如何,很赞吧!我给过你机会,你却三番两次的拒绝,既然得不到,那就毁灭吧!”漂浮于湖面之上的蒂斯塔狂笑着,那原本英俊的脸孔因为激动与狂热,肆意扭曲着,他化掌为拳,那条右臂被血光缠绕,竟变了模样,化作一根锋锐无比的长矛,直刺向刚刚浮出水面的胡悦轩。
  胡悦轩刚刚睁开眼,只见前方锋芒直击而来,大骇之下,伸手便想要格开对方的攻击,却不料两只手都不听使唤,竟都击向两侧的水面,溅起两叠巨浪,而那矛头已刺中了他的额头。
  血光四溅,叱咤摩罗痛苦的咆哮着,沉入湖水之中,翻腾的湖水之上,只留些许殷红的血迹,而那少年却已不见了踪影。
  “该死!”林夕看得心头火起,也不顾其他,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便向着湖中央滑去。
  但一下到水中,便知道事情的麻烦,这湖水哪里还有原先的平静,里头暗流汹涌,冲的人昏了头脑,难辨方向,勉强露出水面,却又被卷入水中,挣扎了好一阵,才在默默的帮助下爬上岸边,没给那洋人添上麻烦,自己却累得几乎脱了力,几乎淹死在这汹涌的湖水中。
  林夕忍着身躯的疲惫,坐起身来,望着远处空中那志得意满的洋人,心中满是愤恨。
  “有人过来了。”默默提醒道,林夕这才转头望去,便见那白茫茫的雨幕中,正有十来人向着这个方向靠近,离得近了,才认出当先两人是马原与陈震,这一伙人身着雨具,跑得气喘吁吁,脸上分不出是汗水还是雨水。
  “不是让你们别过来嘛!”磅礴的大雨中,林夕扯着嗓子喊道。
  “总有能帮得上的地方,我们不可能什么都不做!”一人从后头闪出,露出了段天明那棱角分明的脸,他说完这话便将目光转向湖中央的方向,“天哪,那人怎么飘在空中!”众人循着他看的方向望去,但在这风雨飘零的夜晚,哪看得清有什么。
  林夕还欲打发他们离开,却猛然记起一些事,连忙扯着马原站起身来,“你们带枪了吗,打得远的那种。”他从湖中捞起,整个人湿淋淋的,不住往下滴水。
  “狙击枪?”马原反问道。
  “对对对,就是狙击枪,要打得远,打得准,威力最大的那种。对着那个家伙,给我狠狠打!”他遥遥指向远处的湖中心。
  “那人是谁?我们不能随意攻击的,要是闹不好会引起国际纠纷。”段天明可是看清那人的模样,知道林夕指的到底是谁。
  “国际纠纷?要是让那家伙活着说不定整个世界都得翻过来了!你们干不干!不干给我枪,我自己动手!”
  见林夕神情急切,不似在开玩笑,那几人也犹豫起来,这时那群人后头走出两个人,抢先说道:“让我来!”林夕望向穿着雨具的两人,都是生面孔,他也不认得。
  “嗯,先干了再说,这阵仗怎么也不像小事。”段天明也开口道。
  “干他娘的!大不了出事了大家一起扛着!”暴雨中,马原也被激起了血性,将身上的雨具掀开,一抖手丢在地上,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大声喊道。
  那起先站出来说话的两人正是上次行动中没有见过的两名特行组成员,代号“鹰眼”以及代号“快枪手”的两名成员。
  鹰眼的视力远超常人,拥有着最稳的手,最远的视力,再配合特别订制的狙击枪后,可以给任何敌人带来噩梦与灾难。
  而快枪手则有着极其特别的特性,他是真正的武器专家,即使是简陋破损的枪械,到了他手中也能发挥出百分之两百的威力,他虽没有鹰眼般的好视力,但经他手中打出的子弹却比鹰眼更具杀伤力。
  说干就干,两三分钟后,两人便已从车中取得了自己惯用的武器,各自寻找了适合的狙击点,开始准备。
  本就是黑夜,再加上狂风大作,大雨瓢泼,湖中还泛着白光,湖面笼罩的雾气与那翻腾的湖水,让一切都极不利于狙击枪的发挥,若是换做普通的神枪手,别想在这样的夜晚攻击目标,即使是特行组的两名精英,也足足调整了三四分钟才计算好一切,找准感觉。
  狙击镜的中心位置在风雨中瞄准了那湖面上低着头的金发男人……